修煉體會

2003年日本亞洲法會發言稿:韓國的正法歷程──向政府和媒體講真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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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尊好!
大家好!

我是韓國漢城大法弟子吳世烈,韓國法輪大法學會自2001年3月24日成立運行至今,在最後的正法時期為了能更好地協調各輔導站和學員的正法活動,我們佛學會於7月14日新設了協調小組。

今天我將介紹在協調小組成立後,韓國的正法歷程,我所介紹的內容分為對媒體講真象和對政府講真象兩部分。

首先,我將介紹對媒體講真象的情況。

聯合新聞是韓國有代表性的輿論媒體。從它的持股方面來看,是由國營電臺KBS和MBC持有74.49 %的股份,但這只是個形式,實質上它的組織結構擺脫不了政府的直接或間接的干預,它同時履行新聞發行和提供綜合性時事情報的職責,它是一個具有公共機關性質的輿論媒體。聯合新聞做為一個國家媒體,它在韓國的影響力可想而知。

2003年7月3日聯合新聞在其網路新聞上刊登了題為「中國乞丐連續死亡」的報導:(香港聯合新聞全榮石特派員)最近兩個月內在中國浙江省溫州市發生了26名乞丐和流浪漢連續死亡事件。對此中國公安當局誣陷說死亡的乞丐和流浪漢中的16名是由住在溫州市的法輪功學員所為。

我們認識到了此報導的問題所在,為了糾正其錯誤報導,立刻開始著手搜集資料, 學會召開了緊急會議,並達成了要凝聚全體學員力量的共識,經確認發現香港特派員所引用的只不過是兩份親中的新聞媒體的報導而已,同一天,香港其他輿論媒體都沒有這方面報導。

我們學會的有關人員為尋求圓滿的解決方法,訪問了聯合新聞,並聽取了他們的意見,但與學會的有關人員見面後他們一直不承認他們自己有錯誤,並且不把我們當作談話的物件來對待。除此之外,許多學員找到他們講真象並要求他們更正報導,但他們的強硬態度卻一點也沒有改變。

此報導刊登十天後, 7月13日時逢法輪功受鎮壓時4周年,由全國學員參加的為紀念迫害致死同修及真象大會,在漢城大學路公園舉行,那一天的聯合新聞上刊登了有關法輪功活動的圖片報導,但那確是一張學員面部不完整的圖片。我們認為他們是感情用事,而對我們這樣做的,所以,我們沒有採取任何行動。

儘管全體韓國學員向聯合新聞的留言欄中貼了數百封信,打了無數電話或找去要求做更正報導,但他們完全不承認自己有錯誤,基於此,我們不得已於7月28日在聯合新聞前由首都輔導站主管開始進行一人舉牌請願活動,在韓國法律上如欲舉行集會或示威必須於事前進行申請,但是,法輪大法的所有活動屬於文藝體育活動,無須申請許可,但因為駐韓中國大使館一再阻撓,為了不使他們抓到一點把柄,我們的所有和平集會都經過了正式申請。又因為聯合新聞社地處日本大使館附近,屬於不簽發集會許可的地段,因此我們選擇了無須許可的一個人持牌請願方式。

儘管一個人持牌請願活動持續進行,但他們依然沒有反應,8月4日,以學會長名義向聯合新聞社及此報導的編輯與發稿人香港特派員權榮石發送了要求做出更正報導的敦促信,我們所要求的更正報導的最後時限為8月15日,但他們到時依然沒有採取任何行動。

到了8月22日聯合新聞在報導國內外主要歷史事件的「今日史略」欄目中,刊登了2001年中國在宣佈法輪功為X教集團後,首次宣佈殺害同僚的法輪功學員死刑的嚴重不合事實的報導。這是2002年8月22日的「今日史略」中沒有過,而於今年首次刊登的內容。在此之前聯合新聞對江澤民一黨的非法鎮壓法輪功的行為一次也沒有進行報導,現在卻找出此類文章刊登于「今日史略」中,讓人不得不懷疑他們的居心所在。

8月23日還有一篇題為「APEC首腦會議期間法輪功示威的可能性」的報導,那則報導原引於曼谷的時事新聞報導,原題目為「對恐怖份子的戰爭」,但聯合新聞在轉載過程中將題目改寫為「法輪功的示威可能性」,這是有意對法輪功進行歪曲報導。

由此我們得出結論,通過相互協商,圓滿合理的解決問題是不可能的。對此我們以司法部的判決做為解決此一問題的最終方案,並決定為請求更正報導,提起訴訟。按慣例,因為出版物造成的名譽損失,在提出更正要求的同時也會要求金錢賠償。但根據法輪大法不存錢,不存物的原則,我們從一開始就沒有提出金錢賠償,而僅要求進行更正報導。

承接我們訴訟的律師,瞭解了事件的全過程,也理解我們的立場,並在讀了我們贈給的《轉法輪》之後,決定免費為我們辯護,這使所有同修都身受感動,此後,我們於9月9日向漢城地方法院提起訴訟,以聯合新聞社及權榮石記者為共同被告,要求他們做出更正報導,起訴狀的副本已轉達到聯合社新聞一方,但被告方至今還沒找擔當律師,答辯書也沒有提出來 。

於此同時,2003年10月1日與聯合新聞一樣,同樣提供新聞的民營綜合媒體「紐喜事」新聞社以「失業者天安門自焚騷亂」為題的引用路透社的報導中有如下的歪曲內容」「2001年為反抗政府對法輪功的鎮壓,5人試圖自焚其中12歲少女及其母親不幸身亡」」。

對此韓國法輪大法學會立即提出異議,民營新聞社的組長以自己毫無錯誤的態度不聽取我方主張。消息刊登6天後,學會負責人帶著相關資料訪問民營新聞社時,他們以友好的態度善意的提出了進行更正報導,因為相反觀點的內容不足,他們主動要求登載有關大法的報導。

我們對他們所原引的報導進行了分析,在他們所引用的路透社報導中,其實也包括如下內容「2001年天安門發生自焚事件時法輪功方面否認了此事件與他們有關,並聲明他們不是真正的法輪大法學員,並指責這是中國公安當局主導的一場自焚騙局。」他們是在故意隱瞞報導。

依此,韓國法輪大法學會向民營新聞社社長及擔當記者發出敦促信,要求他們對此進行解釋,接到來信的民營新聞社一方給予了回復,聲稱他們接受法輪大法學會的要求。

隨後我們編寫了更正文,並遞交給民營新聞社方面進行刊登,他們同時與我們約定,將另行報導法輪大法,由此我們開展了對韓國媒體講真象的新局面。

就在此時,在韓國擁有最多讀者的朝鮮日報社發行的登山人的雜誌「山」的記者來電話與學會聯繫,欲寫一篇有關法輪大法的報導。此文章將在今年的11和12月刊上,連續兩回登載。此雜誌是一部有關身心健康的刊物,介紹法輪大法了文章,在此雜誌上刊登,意味著法輪大法在韓國已得到了大眾的認可。

另一方面,在駐中大使館的網頁上,對法輪大法進行誹謗的文章達32篇之多,這是一個向普通大眾公開的網頁,它使許多人對大法存有不好的印象,我們象中國大使館發出敦促信 ,要求他們徹底清除此類文章。

中國大使館在韓國國內一直對法輪大法活動進行阻撓,2002年世界盃預選賽, 中國於哥斯大黎加的預選賽在光州舉行,韓國法輪大法學會得到主辦單位的正式許可,以「全體法輪功學員」的名義製作了16幅「韓中16強必勝」的橫幅,懸掛於光州市內各處,中國大使館方面,對此向區廳、警察廳、國家情報院施加壓力,要求撤出橫幅,當局擔心會引起外交摩擦,非法撤除了這些橫幅,這是明顯的干預內政,侵犯主權的行為。

每當我們學會舉行活動,中方大使館就試圖離間學會與政府的關係,自稱可能發生暴力示威,要求政府增加警力。2003年8月世界大學生運動會在大邱舉行,我們正式得到許可,在30多個場所懸挂了橫幅。中國大使館的基層職員從早到晚訪問大邱市的各區廳長,並施加壓力,要求撤出橫幅,有一個屈服於壓力,撤出了橫幅,而另一區則拒絕他們的無理要求。

另外在不久前,大法弟子們在領事館前的路邊,進行和平的正法活動過程中,展覽用的四張洪法照片,被領事館職員非法盜走,我們立刻對相關職員、大使、總領事以強盜罪、業務妨礙罪、迫害財產罪像漢城鍾路警察所提出控告,因外交官有在外豁免權,不受國外法律約束,控告遭駁回,雖在意料之中,但我們把此事當做向警察和檢查廳講真象的機會,而向他們提交了訴狀。

這個問題最終必須通過外交途徑來解決,因此我們向外交通商部遞交了請願書, 同時也向統一外交通商委員會所屬的23名國會議員以及在野黨總裁和院內總務寄送了請願書和其他相關資料,這成了一次讓政府當局和國會議員們了解法輪大法真象的好機會。

做為向政府做真象的一環,我們於8月29日在漢城地方法院南部分院舉行了介紹法輪大法的講座,相關消息登載於法律新聞上。

另外,在司法部的內部公告欄上,也兩度出現了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以及介紹法輪大法的文章,並得到眾人好評。

寫完這次發言稿後,因韓國的有關媒體的正法有了積極的變化,原在此進一步追加發言有關的內容。

10月21日,聯合新聞提出了形式上的答辯書,而且我方法輪功辯護人也提出了新的書面內容,並提出了對聯合新聞社社長和香港特派員當事人的審問申請書。

可是,10月29日,在上面提到的「紐喜事」新聞社,以「法輪功是宗教還是氣功團體 — 網上上載一位法院書記官員修煉記」的標題下,報道了有關法輪大法的正面介紹和採訪內容。這次報道發表在擁有一千萬會員的韓國國內最大電腦網路「大恩DAUM」的法輪功新聞檢索最上欄。

有了此項報道後,聯合新聞社突然主動給我們聯繫,並答應願意登載我們要求的更正內容,並且像「紐喜事」新聞社那樣,他們也願意報道介紹法輪大法的文章,而且主動的提出了面向海外的在線新聞欄目上願意發稿與上次報道相反的反論性的報道文章。

還有,關於前不久我們向外交通商部長官提出要出面停止中國大使館干擾法輪功事件的情願書,韓國國會的最大野党一國党政策委員會議長發函給韓國法輪大法學會,並在信中表明:一國黨要發出正式公文,向外交通商部長官強烈督促並且嚴厲處理有關中國大使館的干擾事件,而且一國黨要給於我們持續的關心和盡最大的努力幫助此項民怨得到妥善的處理。

如上所述,在向韓國的政府和媒體講清真象的過程,雖然遇到過困難,但聯合新聞事件卻成了我們向媒體和政府講真象的良好契機,我們保證在今後將盡最大努力讓韓國法輪大法學會和全體學員融合成一個整體沿著正法之路,闊步向前。

謝謝師父!
謝謝大家!

(2003年亞洲法會發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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