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參考

馬來西亞法輪功學員控告中國大使館新聞官和星洲日報誹謗

【正悟網】馬來西亞法輪大法研習中心與17名法輪功學員於11月4日以誹謗罪起訴中國駐馬大使館新聞官孫向陽和星洲媒體集團。原告並在法庭外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他們起訴孫向陽和星洲媒體集團,全馬各大媒體的記者出席了這場發佈會。


法輪功發言人在記者發布會上向記者發表談話

中國駐馬大使館新聞官孫向陽和星洲媒體集團於2004年2月18日發表及刊登一篇誹謗法輪功的文章。該篇文章誣衊法輪功宣揚邪說歪理,欺騙善良的人們。這篇文章對法輪功充滿惡意,會導致讀者認為法輪功學員不正派、不正直、不誠實,嚴重誹謗原告名譽,誤導公眾人士對法輪功學員反感、憎恨與蔑視。


法輪功學員的訴狀

此次發佈會的發言人李捷珍表示,法輪功學員強烈抗議該篇刊登在星洲日報,誹謗法輪功為X教的文章。“我們認為把傳授“真、善、忍”特性的法輪功定義為邪教組織是極其嚴重的誹謗。因此我們認為有必要提出訴訟,目地是為了匡扶正義,同時向廣大社會群眾講清法輪功的真象。“

法輪功的代表律師是馬來西亞著名的人權律師西華拉沙。協助處理此訴訟案的拉蒂華律師在發佈會上表示法輪功學員提出訴訟的主要目地是為了討回他們的名聲和清白。這宗誹謗案只是全世界許多法輪功訴訟行動的其中之一,主要是為了揭露發生在中國的迫害。全球法輪功學員的起訴行動表達了這場迫害的嚴重性。

目前全世界共有21個國家的法輪功學員針對在中國發生的迫害提出訴訟。被起訴的對象包括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惡名昭彰的610辦公室官員,參與迫害的中國高官,以及中國駐各地大使館的官員等。法輪功在各地的訴訟案無疑是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最重大的國際人權訴訟案。

相關文章


打印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