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悟網】〔正悟網記者2月14日綜合報導〕台灣外交部於2月13日發表聲明稿(電傳函),就2004年1月24至27日台灣法輪功學員在巴黎遭到法國警察無理拘捕的事件做出回應。聲明中表示外交部已經透過法國在台協會向法國相關單位表達關切,盼予以適當的處理,並將持續關注並了解本案後續發展。
本聲明是回應台灣大法學會向外交部提出的陳情書。該陳情書中嚴正譴責法國警察違法濫權,在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訪法期間不當抓捕和平友善的法輪功學員三十餘人,並呼籲法國政府應接受國際公正組織的調查,公佈真相,嚴懲失職人員,公開向法輪功學員道歉,以示對普世人權的尊重,維持法國的國際形象。並轉交來自歐洲、美洲及亞洲等八個國家人權律師為此不幸事件,連署致法國政府的公開信,信中要求法國政府尊重其立國之自由精神及歷史,應立即展開調查。
新參第009號 02/13/2004 本(九十三)年元月廿七日台灣「法輪功」學員王佩華女士等十餘人前往我駐法國代表處陳情略以,台灣法輪功巴黎旅遊團成員一百餘人於元月廿一日、廿二日及廿三日分三批抵達巴黎參加中國新年彩裝遊行活動,其中學員孫繼華及呂麗芬等廿人廿四日分別在巴黎香榭大道及市府廣場地鐵前遊覽時,僅因披戴寫有法輪大法之黃色圍巾即遭法國警方留置約三、四小時,且伊等存放於旅館房間之法輪功資料及書籍亦遭竊走或撕毀等語。我駐法國代表處同仁當即請伊等提供參與遊行許可或邀請函,並敘明遭警方拘留時間、地點以及就遭竊事向法國警方報案證明等資料,以便轉送相關單位處理。 台灣「法輪功」洪秘書長吉弘一行五人及台灣大學明居正一行三人分別於本年元月卅日及二月五日赴外交部拜會歐洲司長王豫元,說明台灣法輪功成員在法國巴黎遭警方無理逮補拘留事,外交部已於二月三日將上情以電話與法國在台協會聯繫,對我民眾在法之遭遇表示關切,嗣並於二月六日正式函請該協會轉知法國相關單位處理,同(六)日亦指示我駐法國代表處透過管道瞭解本案詳情後,同步函請法國外交部轉請法國權責機關處理。我駐法國代表處已依示致函法國外交部轉請該國相關單位辦理。 關切國人在國外權益係屬外交部權責範圍,外交部當持續關注並了解本案後續發展,俾適時予以適當的處理。(E) |
相關報導:台灣法輪大法學會譴責法國政府見利忘義
相關文章
- 香榭大道感人的一幕 (2004年2月12日)
- 日本學員在駐日法國大使館前舉行新聞發布會(圖) (2004年2月10日)
- 泰晤士報刊登議員來信:法國對華政策帶來苦難 (2004年2月10日)
- 突破語言障礙──給法國國會議員辦公室講真相 (2004年2月9日)
- 法廣:加法院宣判中駐多倫多副總領事潘新春誹謗罪成立 (2004年2月9日)
- 西班牙學員就巴黎無理拘留事件致信法國駐西班牙大使 (2004年2月9日)
- 救救自由的搖籃 花都巴黎退色了! (2004年2月7日)
- 法財經部長訪波城助手作為法國公民向法輪功學員道歉 (2004年2月7日)
- 香港法輪功學員請願 抗議江集團迫害延伸法國 (2004年2月4日)
- 法國巴黎景點講真象 (2004年2月4日)
- 法國地方自由部部長表示 無理行為將不會重演 (2004年2月4日)
- 台北時報報導台灣法輪功學員在法國被拘捕 (2004年2月4日)
-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譴責法國政府見利忘義
(2004年2月4日) - 台灣法輪功學員受法國警方無理對待事件一覽表
(2004年2月4日) - 圍黃圍巾不是政治 不讓圍黃圍巾才是政治
(200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