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參考

我被法國警察無理拘留的過程

文/台北法輪功學員 郭錦漢

【正悟網】一月26日下午,我們一群來自台灣的法輪功學員,其中有學員拿著「法輪大法好」 與「真、善、忍」的黃色小旗子,路經法國巴黎市政府前地鐵站,正準備離去時突然被一大群警察包圍,帶頭的女警官要我們跟他回警局,我用英文跟女警官說:「我們只是在走路!」他用英文說:「這是警察首長的命令,你們沒有選擇。」

女警官叫來兩輛警車,由另一批警察把我們帶去不同的警局。我這一車共8人,其中7位女性,一位約70歲。到了警局,在語言不通的情況下,被帶入搜身。對我搜身的警察戴上手套,很小心地把我身上的東西拿出來,搜完後用英文跟我說我很快可以離開。在拘留室裡期間,有兩位警察知道我們是來自台灣的法輪功學員時,對我們豎起了大拇指,表示支持我們。

後來我們被帶到附近的警察辦公室,一位沒有穿警服的警官跟我對話,我用英文說:「我們只是在走路,沒做任何違法的事。」他表情無奈,用法文把我這句話寫下要我簽名,我說我看不懂法文,他允許我不簽。我問他警察這行為正常嗎?他回答說不正常,用英文說「這是可笑的」,他說是上面的指示,因為政治因素。

完畢他很友善地送我們出警局,跟我握手同時用英文說:「對不起!」

出了警局,我們不知道那是什麼地方,沒有人懂如何回去,幸好路人告知地鐵的方向,才找到一個地鐵站回去旅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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