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学员就警方欲以“阻街罪”起诉学员事件向政府相关部门递交公开信

文/澳门大法弟子

【正悟网】自大纪元推出《九评共产党》,在海内外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及震惊,并掀起退党大潮,邪恶惧怕之极。澳门学员也都以个人名义,在市区、旅游点积极投入派发《九评》,同时也将《九评》递送到社会团体、学校、媒体、警察等。澳门警方极度紧张,在邪恶压力下,又一次滥用警权。2月20日把在正常状态下派发大法资料的女学员及图片强行拉到警察局,并欲以”阻街”罪起诉该学员,后经交涉才放人。

针对这事,3月11日我们向检察院、法院呈交公开信,并接受媒体采访,澳门有二家中文报纸报导了这消息。

隔日(3月15日)我们又到警司一处并与该处三位负责人对话,希望解决阻街事宜,同时提议解决方案,该处负责人表示接纳,但须请示上级(应是治安警察局),回覆还是“阻街”。 该处负责人表示:我们唯执法为上,无权违背上级指示。

学员经交流后,决定越过治安警察局,直接向警察总局局长、局长助理递公开信。16日局长助理亲自接收了公开信,并表示会按程序处理此事。

现附上二封公开信,供大家了解澳门情况,并请同修帮助在各自所在地用电邮、电话、传真、邮寄等方法向澳门政府、警方,尤其是治安警察局讲真象,发正念,铲除邪恶。谢谢!(因澳门政府采用强硬的立场,禁止非澳门公民从事与游客、探亲等身份不符的活动,如请愿、示威、游行、派发资料等不符合政府观念的一切活动,并曾用这方法对付过异己份子,使对方付出沉重的代价,造成极大的损失,故我们不建议同修亲来澳门,免遭损失,供参考)。

澳门政府纲站 http://www.macau.gov.mo

治安警察局:代局长李小平、副局长马耀权、 代副局长李文俭
地址:澳门十月一号前地治安警察局总部
电话:+853 573 333 传真:+853 780 826
纲址:http://www.fsm.gov.mo/pspdefaul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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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一)

白局长:
郑先生:

您们好!打扰了,我们是澳门法轮功学员,修炼法轮功已有七、八年,都感心身受益,有绝症患者得以康恢,深感法轮功是好的、是正的。而大陆却因江泽民的妒嫉及其邪恶集团的本性,使法轮功学员遭受残酷迫害。全世界法轮功学员为揭露迫害本质,自发走出来讲公道话,摆放图片、派发资料,让世人了解迫害的真相,制止迫害,还法轮功清白。

澳门学员在旅游点,放图片、派资料已五年之久。每天都有警员监视等,很久没有不愉快的事情发生了。而2月20日警司一处,突然把我们在正常状态下派资料的女学员连人带图片强行拉去警司一处,并欲以阻街罪起诉学员。为此我们写公开信,同时要求警司一处有关人员对话,希望沟通解决阻街问题。详情请阅公开信。谢谢!

昨天(3月15日)相约与一处三位主要负责人碰面对话,其间警方解读了有关阻街定议的葡文条例,中文大致内容__有人在街上、马路上摆放物体造成行人不便、交通受阻,便构成阻街行为。但我们的图片不在街上、路上,所以此条例不适用于我们的情况。

另警方声明你们挂在身上,不受法律限制。但从实际的情况来讲:1.如图片挂在身上反有可能造成一些阻碍。2.也许对一国二制,自由,法治的澳斗形象会造成影响。

为解决问题,尊重事实,从实际出发。我们建议供参考!(1)利用现有的环境,把图片挂起远离马路,绝对不阻街,(2) 商定合适的图片数量。当时一处负责人表示接纳,但须请示上级。(应指治安警察局)而上级回复,还是阻街。真不可思议,挂在身上真有可能造成阻碍的而不知情,而远离马路,不在路上、街上的却硬说阻街,是什么出了问题,还是又发展到指鹿为马的年代了。我们不是商业行为、不谋个人经济利益,而是在揭露邪恶的迫害、把法轮功真相告知世人,启迪人们的善念良知,使人觉醒,能坚持正义、制止迫害、结束这场民族浩劫。还法轮功、法轮功创始人清白、法轮功学员的合法地位。

打扰了,请求你们能从实际出发,协调解决阻街事宜,望在你们的范围内善待法轮功、法轮功学员,这样真是功德无量啊!

祝您们有个美好的未来



澳门法轮功学员
200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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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二)

检察院
法院
警察各部门

澳门第一警司处欲以“阻街罪”起诉法轮功学员讲真像的实质

2005年2月20日上午11时许,在澳门旅游景点大三巴牌坊,再度发生警察强行干涉阻挠法轮功学员摆放图片、派发资料、讲法轮功真像的事件。当场将一名正在派发资料的女学员连人带图片强行拉上警车带到第一警司处,并威吓以“阻街”罪送检察院起诉该女学员,后经交涉才释放 。那么有没有“阻街”呢?法轮功在大陆遭受非法的残酷迫害,我们为告知世人真像,把江泽民集团邪恶迫害法轮功真实情况的有关图片约10张摆放在花坛边上,不在人行道上也不在行车路上,于任何交通均无丝毫影响 (有相片为证)。而澳门第一警司处负责人态度强硬地表示:你们摆放图片就是“阻街”,再摆就拉你们去检察院以“阻街”罪起诉你们。为 “阻街”事,去年12月我们曾两次到第一警司处与该处负责人沟通,希望能妥善解决,同时重点询问有关“阻街”的法律条款。该负责人却总以语搪塞,拿些风马牛不相关的条款敷□。在我们一再认真的追问下, 他始终没有拿出有关“阻街”的法律条款,最后用特别保安条例请我们配合。当然我们很理解在非常时期 (国家主席来澳) 警方的重大责任和工作的紧张程度,经恊调没有不愉快的事件发生。


学员正在派发资料

04年12月20日后,我们法轮功学员一如既往的以理性和平的方式摆放图片、派发资料给自愿接受者,五年多来从未停止,从未有阻碍交通等事件发生,根本不存在阻街的问题。谅澳门警方的情报厅、 警司三处、 二处和一处所有参与监视、跟踪法轮功学员的警员,他们是最好的见证人。

时隔两个月,至上述2月20日上午,警察突然把正常状态下派发资料的法轮功学员连人带每天摆放的图片(约10张)强行带到警司一处。近来澳门的法律没有改变,法轮功学员的讲真像活动如常,又没有甚么高官要人到访,为何警方又滥用警权随意抓人呢?唯一的解释很可能是来自大陆官方的压力。但不管情况是否属实,澳门是“一国两制”、高度自制的社会,民主、法治是澳门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公民受澳门法律保护。 《人权公约》、《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是行政长官何厚铧先生亲自签署并公布的 (第4/2001号行政长官公告),也不应违反国际公约,自损澳门形象。

尽管澳门第一警司处一再滥用警权,以莫须有的“阻街”罪拉法轮功学员到警司处,我们仍本著解决问题的愿望,于3月4日主动打电话给警司一处负责人,希望能安排一个时间商谈,关于摆放图片,解决“阻街” 事宜。第一警司处负责人表示:不用见面,无商谈余地。只要你们摆放图片,我们就拉人,以 “阻街”罪送检察院起诉你们。不会再给你们机会。

学员要求警方提供“阻街”罪的详细内容或告知法律第几号、第几条,甚么日期颁布,这样可以查阅、对照,若有不妥处以便改进,避免冲突。 另我们的几张图片放在花坛边上,不在街上,绝对没有阻街,没对任何交通造成影响。而警方强调:我们不管法律,不懂甚么法律条款,也不知那一条,我们就是执法。你们有意见可以去投诉,你们要讲法律可以找我们的法律顾问,找我们的上级,你们可以写信去问。学员提示:澳门是法治社会,你们执法要有法律依据,你不能滥用警权。我们约你见面,是想解决问题,想减轻你们的工作压力。不是找你麻烦,不是为投诉你们。但先生,你错了,你不懂法律条款可以去问你们的法律顾问,问你们的上司,你可以学,再告诉我们或安排与你们的法律顾问见面。但我们上哪里去找你们的法律顾问呀?我们面对的是你,不懂法律怎么执法呀?你不能这样糊涂呀!

警方负责人急了:甚么,你说我糊涂!

学员表示:你还不糊涂吗?你不是普通百姓,不是一般警员,你是警司处负责人,你得为你的工作负责。你要对得起你的职位,对得起澳门百姓,对得起你拿的这份工资啊。执法者不懂法律,你怎么能做好你的工作,你还不糊涂吗?

但对方还坚持:我讲阻街就阻街,只要你们摆放图片,我就拉你们,以“阻街”罪送检察院起诉。

至今我们仍然没法知道这“阻街”罪的条款内容究竟是甚么?明明不在街上的图片能阻街吗?“我讲阻街就阻街”能是执法依据吗?也许这样会对法律界、司法界,执法系统造成羞辱。在这种情况下警方拉法轮功学员送检察院以“阻街”罪起诉,检察院能以“阻街”立案吗?法院能判“阻街”罪吗?澳门的执法机构是这样吗?不过我们认为特首何厚铧先生应该不会认同这种做法的!

“阻街”诬告案在“一国两制” 的香港已经演绎过一次了。这宗诬告案发生于2002年3月。当时江泽民为长春电视台播放真像片事件大为震怒,下令对大陆讲真像的法轮功学员 “杀无赦”。16名法轮功学员,包括4名瑞士学员于3月14日早上,在香港中联办外和平请愿,紧急呼吁制止江泽民的屠杀令。而港府在中联办的压力下,法轮功学员被港警以暴力非法拘捕,在140多平方米的空间仅占用7平方米,根本不构成阻街,却以 “阻街”等罪名被诬告。但经法轮功学员上诉,获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撤销所有“阻街”罪名。 <附件2份: (1). 诬告阻街案部分撤销 香港学员将继续上诉 (2). 法轮功学员在香港被诬告阻街案 终审法院批准上诉 >

希望澳门警方引以为戒。不要以为大权在握,就可以随意制造错假冤案。

历史是公平的,善恶终有报,违背道德良心行事一定会遭天谴的。迫害法轮功的邪恶元凶江泽民已遭全球公审,在多个国家被告上法庭 ; 其帮凶打手也已在多个国家被起诉,如加拿大中领馆副领事潘新春诬蔑法轮功被判有罪,本人逃回中国;出访非洲的教育部长陈至立在非洲法庭接受聆讯,而甘肃省委书记苏荣更因不敢出庭应讯畏罪潜逃,而遭到国际通缉。全球“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已将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单位、组织和个人的迫害罪行记录在案,誓将追查到底。江氏集团建立在谎言欺骗上的镇压已穷途末路难以维持了。请认清形势,勿成为江氏集团的替罪人。

法轮功是高层次的修炼,以真善忍为原则,教人做好人。自92年传世,已洪传60多个国家,逾一亿人受益,身体健康、道德高尚。江泽民集团用尽流氓手段编造天安门自焚等一系列谎言假案陷害法轮功。而联合国 IED早在2001年8月14日就已声明天安门自焚是中共当局为镇压法轮功一手炮制的伪案,他们有自焚录像的拷贝免费提供,自行索取。这场邪恶的镇压已导致大陆成千万的法轮功学员及其亲友遭受迫害和株连,数以十万的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判刑遭受残酷折磨,数千法轮功学员被关进精神病院遭受药物的摧残,更有160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酷刑折磨致死。为揭露欺世谎言,为结束这场非法的血腥镇压,为维护正义、道德,为维护人权、反对迫害,全球六十多个国家的法轮功学员自发的走上街头,派发真像资料,制作图片揭露邪恶、讲清真像,使越来越多的人明白了邪恶迫害的真实情况,从而转向支持法轮功,学练法轮功。正如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所说:“冬天过去了,春天要来了。”我们希望人们能以善心、良知公正地对待法轮功及法轮功学员,你们的善行一定会得到福报的。

在此我们呼吁,请有关部门出面恊调,安排时间与有关人员会面商谈,(协商如图片数量及摆放的合适位置等,若挂在身上难免真的有些阻街了) 防范于未然,望能解决“阻街”事宜,谢谢!( 本文旨在解决问题,不针对任何个人 )



澳门法轮功学员
2005年3月8日

送呈:政府有关部门及媒体。